2020年铁岭市农作物种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8日

2020年铁岭市开展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市关于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有关决策部署,2020年我市继续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力度、强化监管措施、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销售、品种套牌侵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种子企业及门店进行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搜集线索,进行种子抽样、检测。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及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行为;严格整治标签不规范及套牌侵权等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种子市场竞争环境和企业健康发展环境,为我市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销售、品种套牌侵权、未审先推、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暴光一起,严惩违法分子,坚决杜绝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公开办结案件信息,加强社会监督,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力争种子市场秩序尽快实现根本性好转,确保种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组织方式

2020年1月至5月,采取上下联动、交叉互检、部门协同的方式,在全市统一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形成严管严打社会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检查重点范围及内容

(一)重点范围。各县(市)区要以玉米、大豆、水稻(含杂交稻和常规稻)为重点。以打击侵犯品种权、制售假劣种子、非法转基因玉米种子为重点检查内容,对近年来市场监管发现有问题的、维权企业举报的和农民投诉的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以种子集散地、省际交界区域、案件频发地区为重点区域;对全市种子生产企业、种子市场、经营门店等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项目。一是检查销售的种子标签是否按《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制作,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是否真实、规范、完整,二维码信息是否可以识别,品种信息是否通过追溯网址可以查到来源、去向;二是检查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有未审先推和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的,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三是检查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经营主体是否备案,备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销售台账;四是检查市场销售和种子企业的玉米种子是否含有非法转基因成分;五是检查有无经营档案、记载内容是否全面、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等;六是检查种子质量,随机扦取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种子样品进行水分、净度、发芽率、纯度等四项质量指标检测。

(三)畅通渠道。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渠道,坚持有投诉必受理,有线索必追查的原则,利用新闻媒介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最大限度地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对群众信访、举报和投诉的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举报投诉电话:024-79860279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宣传阶段(2019年12月24日)

召集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开会部署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各县(市)区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于1月10日前县(市)区出台方案上报铁岭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5月)

组织实施阶段包括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三项工作内容,三项内容不分阶段,同步推进。

大排查:市里组织各县(市)区种子执法力量,对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内容、重点区域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有苗头种子经营门店、种子直销入户比例较高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开展暗访式排查,做到不打招呼,不讲情面。对活动在重点区域乡、村的种子运输车辆进行蹲守式突击检查。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开举报信箱、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要进乡入村、入企业、入农户,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现场收集问题线索。

大检查:各县(市)区要组织对辖区内种子质量和玉米种子非法转基因成分开展随机抽样检测。采取市级抽查、县级自查或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抽查。监督抽查对象包括种子企业、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通过开展大检查,进一步摸清问题底数,加大打击力度。

大督查: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派出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对排查情况、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有组长、副组长、办公室、成员等。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规范执法,统筹考虑乡镇和村屯组织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局面。要切实夯实领导责任、工作责任,与企业签定守法生产经营责任状,与零售主体签定诚信守法承诺书,确保工作全程有效衔接,无空白无盲区,使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细化实施方案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区域特点,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科学制定相应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考核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强化执法检查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将对各县(市)区种子市场进行不定期、不通知的突击检查和市、县两级联合检查,并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考核。

(四)规范执法行为县(市)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制定行动计划,规范检查程序,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文书规范,妥善留存证据材料,确保证据链完整可追溯。同时,依法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五)依法严厉查处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执法不到位对种业健康发展的危害性,务必严格执法,做到有投诉必须及时受理,有案件必须及时查处,有查处必须有处理结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种子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八十八条有关规定,不用检验即能判定的违法行为,要立即立案查处。对重大案件追根溯源、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能以罚代刑。鼓励社会各界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各县(市)区对于举报的线索,要一查到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舆论引导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加大对种子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把握舆论导向,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种子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形成共同关注、共同打击、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积极开展普法和市场引导工作,切实提高经营企业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农民、品种权人和企业维权意识。

(七)纪律要求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廉洁奉公、廉政为民为作为行为准则,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未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弄虚作假的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蔡云辉   孙延宝

联系电话:024-79860279

电子邮箱:wjwsk429@163.com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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